強制執行如何申請?有哪些步驟流程? 輕鬆要回借款!!

強制執行如何申請?有哪些步驟流程? 輕鬆要回借款!!

 

強制執行程序是什麼呢?如何要回借款金額?有哪些步驟呢?需支付多少費用?恆河律師一一為您解惑!教您聲請法院強制執行討回欠款。

 

法院強制執行是什麼用途呢?

 

債權債務糾紛訴訟,已打贏官司了但對方皮皮的卻置之不理,討不到錢,該怎麼辦? 律師這裡教您如何聲請法院強制執行!

 

一、強制執行是什麼?

根據強制執行法第一條第2項規定: 強制執行應依公平合理之原則,兼顧債權人、債務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權益,以適當之方法為之,不得逾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。

簡單來說意思是債務人不還錢時,債權人可以透過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要求債務人還款。

 

二、強制執行如何聲請?

 

●先取得執行名義

 

  • 何謂執行名義?

所謂的執行名義,就是法院認可債權人可以向債務人追討欠款的法院公文書。

  • 有幾種執行名義呢?

 

  1. 判決書
    案件之判決書及確定判決書或證明書

     
  2. 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
    法院裁定下來的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

     
  3. 和解書或調解筆錄、公證書
    民事訴訟和解書或調解筆錄契約、租約之法院公證文書

     
  4. 本票裁定文
    法院本票裁定之裁定文

     
  5. 民事裁定文
    法院公文針對暫時性的金錢或不動產之假扣押、假處分或假執行之裁定

 

   ●聲明強制執行步驟流程

  1. 取得執行名義

依據上述所說明之執行名義

  1. 申請債務人國稅局財產所得清單

債權人須主動到就近國稅局或稅捐稽徵處查詢債務人之「財產清冊」、「所得清單(近1年)」,此查詢費用需支付每份250元。

  1. 法院聲請程序

 

撰寫強制執行聲請狀,並向執行標的所在地或應為執行行為地的法院提出聲請,如不知債務人財產何處,應向債務人居住地或戶籍地之管轄地院聲請。

 

三、聲請強制執行費用多少錢?

 

  • 債權金額不滿5,000元,執行費為0元
  • 債權超過5,000元,執行費為債權的千分之8。
  • 非財產案件,執行費用為3,000元

 

四、強制執行有時效限制嗎?

年限

債權

15年

原則上都15年期間,除非法律明文規定

5年

利息、租金、贍養費等

2年

住宿費、醫師看診費、律師費等

 

※律師提醒您案件判決確定後,債權時效則重新計算。

 

五、對方無任何財產執行怎麼辦?

債權人查詢對方名下無財產或無所得資料,債權人可透過法院換發【債權憑證】,等債務人有財產或有薪水,可以憑債權憑證聲請強制執行。

 

 

  • 債權憑證有時效嗎?
    • 支票:債權憑證時效為1年
    • 本票:債權憑證時效為3年

 

六、如何避免債務人脫產?

 

為了防止債務人進行移轉財產,可以在訴訟前聲請假扣押、假處分,針對債務人名下的財產或金錢進行暫時的凍結或扣押。這兩個如何區分呢?

  • 假扣押

債權是金錢,EX: 黃金、珠寶、股票等

債務人不得將金錢財產任意轉移給其他人

  • 假處分

金錢以外債權,EX: 土地、房子、車子

債務人不得將不動產任意轉移給其他人

 

※另外也有聽說假執行吧!

  • 假執行

當案件已有一審的判決,但判決還未最終確定(可上訴)時使用的強制執行程序,其效力和強制執行是一樣的,可以查封及拍賣債務人的財產。

債務人此脫產行為會觸犯詐害債權,可以對債務人進行刑事訴訟。

 

假扣押需擔保金嗎?

聲請假扣押債務人的財產,需要另外支付擔保金,這部分法律上叫「擔保提存」。是指聲請人(債權人)將一筆擔保金額提存在法院保管,為了債務人因假扣押受到損害時,可以向債權人請求賠償,所以通常聲請假扣押都會向提存所聲請擔保金。(請求保全金額的1/3)

 

七、請問可以強制執行債務人的保單或保險金嗎?

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於民國111年12月9日做出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裁定,明確指出執行法院於必要時,得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之人壽保險契約,命第三人保險公司償付解約金

 

執行範圍限制: 可被強制執行的保單限於債務人為要保人的,且具有解約金的壽險與投資型保單,若是醫療險、癌症險、失能險、意外險等保險則通常都不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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