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台中法律顧問】臺灣台南地方法院裁定清算通過
案例分享-法院清算方案應予免責
當事人黃小姐因入不敷出,導致積欠高額債務無力清償,且目前年事已高約70歲,每月依靠領取勞保年金維生。
黃小姐除了須支付個人生活開銷外,尚須支付母親(18年次)扶養費,存款已無剩餘,進而找我們尋求幫忙。後續轉介事務所處理債務問題,故而向法院申請清算,目前已裁定應予免責
當事人黃小姐因入不敷出,導致積欠高額債務無力清償,且目前年事已高約70歲,每月依靠領取勞保年金維生。
黃小姐除了須支付個人生活開銷外,尚須支付母親(18年次)扶養費,存款已無剩餘,進而找我們尋求幫忙。後續轉介事務所處理債務問題,故而向法院申請清算,目前已裁定應予免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