跨國離婚牽涉的法律問題,通常比單純的國內離婚更加複雜。除了夫妻是否同意離婚之外,還可能同時涉及
法院管轄權、準據法、外國判決效力、子女親權與跨國財產等問題。
這篇文章帶你了解跨國離婚常見的管轄判斷、法律適用方式,以及辦理過程中需要留意的事項。
跨國離婚
指夫妻雙方因國籍不同,或婚姻關係涉及外國因素,例如結婚地、住所地位於國外,導致離婚程序需要處理涉外法律問題的情形。
常見的跨國離婚情況包括:
01|台灣人與外國人結婚
夫妻一方為外國籍,
另一方為台灣籍。
02|台灣夫妻長期住在國外
雙方都是台灣籍,但婚後長期居住或定居海外。
03|在國外結婚後回台生活
夫妻在外國結婚後返台定居,或其中一方已經返回台灣生活。
跨國離婚第一個要處理的問題:
不是先問「我要不要離婚」,而是先確認
「哪一國法院可以處理?」
以及
「案件應該適用哪一國法律?」。
跨國離婚案件究竟應該向哪一國法院提出,通常要依夫妻雙方的國籍、住所、居住情形及婚姻關係與各國的連結程度綜合判斷。
① 夫妻目前的住所地或慣居地
夫妻目前分別居住在哪一個國家,通常是判斷法院管轄的重要因素之一。
② 婚姻與該國的關聯程度
例如夫妻在哪裡結婚、婚後主要在哪裡共同生活,以及家庭生活重心位於何處。
③ 是否已有其他國家法院受理
如果相同婚姻爭議已經在另一國法院進行,也可能影響後續程序如何處理。
沒有一個固定答案
跨國離婚不能只用「我是台灣人,所以一定在台灣告」或「在國外結婚,所以一定要去國外離婚」來判斷。
若夫妻分居於不同國家,甚至可能出現兩國法院都有管轄可能性的情況,因此通常需要先確認個案與各國的實際連結。
法院在哪裡,不一定代表就直接適用該國法律。
依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》規定,離婚原因事實的法律適用,原則上會依夫妻之間的國籍、住所及婚姻關係連結進一步判斷。
夫妻共同之本國法
如果夫妻具有共同的本國法,原則上優先依該法律判斷。
夫妻共同住所地法
如果雙方沒有共同的本國法,則進一步判斷是否具有共同住所地。
與婚姻關係最切地之法律
如果也沒有共同住所地,則進一步判斷哪一國法律與夫妻婚姻關係最為密切。
在台灣法院提告 ≠ 一定適用台灣民法
跨國案件仍須先依涉外法律規則,確認真正應該適用的準據法。
如果夫妻已經在國外法院取得離婚判決,接下來常見的問題就是:
外國法院作成的離婚判決,在台灣是否具有法律效力,仍須依我國相關規定及個案情況判斷。
01|確認外國判決效力
須確認外國法院是否具有管轄權、判決程序及內容是否符合我國承認外國裁判的相關要求。
02|準備判決及相關文件
可能需要準備外國法院離婚判決、確定證明及其他相關文件。
03|台灣戶籍離婚登記
如一方具有台灣戶籍,後續可能還需要依規定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,並準備相應的驗證、翻譯或其他文件。
有子女、財產或不同國家生活安排時,問題通常會更加複雜。
先確認法院與法律,再處理後續離婚程序。
確認夫妻國籍、居住地、結婚地及婚後共同生活地。
了解台灣法院或外國法院是否有權處理這件離婚案件。
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規則,確認離婚事由應適用哪一國法律。
確認離婚後的親權、財產分配、外國判決效力及台灣戶籍登記等事項。
跨國離婚因為涉及不同國家的法律制度,從法院管轄權、適用法律的選擇,到國外離婚判決在台灣的效力,每一個環節都可能比一般國內離婚更加複雜。
如果還涉及未成年子女、跨國財產或夫妻分別居住在不同國家,更需要先整理完整的國籍、住所、結婚及家庭生活資料。
先釐清
「哪個法院能處理」
與
「應適用哪一國法律」,
再規劃後續離婚程序,通常能讓整體處理方向更加清楚。
重要說明
本頁內容為一般跨國離婚、涉外民事法律及相關家事程序資訊之整理與說明。
實際法院管轄權、適用法律、外國裁判效力、未成年子女及財產處理方式,仍須依夫妻國籍、住所、慣居地、結婚地、家庭生活情況及相關文件等個案因素判斷。
不同國家的法律及行政程序可能有所不同,本頁內容不代表對個別案件結果或特定程序之保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