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樣是想解決多筆負債的問題,「債務協商」跟「債務整合」聽起來很像,但其實是兩種完全不同的處理方式。搞不清楚兩者的差異,可能會選錯適合自己的方案。這篇文章帶你了解兩者的定義、核心差異,以及各自適合的情況。
債務協商:正式名稱為「債務協商機制」(俗稱前置協商),是由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制定的機制,讓積欠多家銀行債務的消費者,可以透過單一窗口(最大債權金融機構),統一與所有債權銀行協商出一套還款方案,通常可爭取調降利率或延長還款期限。
債務協商的本質,是「調整原有債務的還款條件」,債務總金額基本上不變(除非另有減免安排),而是透過降低利率或拉長期數,讓每月應繳金額回到可負擔的範圍內。
債務整合:指向單一金融機構申請一筆新的貸款(通常是個人信用貸款),用這筆新貸款的資金,一次償還原本積欠多家銀行的高利率負債,將原本分散、利率各異的多筆債務,整合成一筆單一貸款、單一利率、單一還款對象。
債務整合的本質,是「借新還舊」,仍然屬於一般貸款申請,需要經過銀行的徵信與還款能力審核,實際能否核貸、核貸利率與額度,均依申請人的信用狀況與銀行內部評估而定。
| 項目 | 債務協商 | 債務整合 |
| 本質 | 調整原有債務的還款條件 | 申請新貸款償還原有債務 |
| 辦理方式 | 透過銀行公會協商機制 | 向銀行申請一般貸款 |
| 是否需要核貸審核 | 不須另外核貸,依收入財力評估 | 須經銀行徵信與核貸審核 |
| 對信用狀況的要求 | 通常適用於信用狀況已受影響者 | 通常需信用狀況尚可才容易核貸 |
| 債務總額 | 原則上不變(可能調降利率) | 以新貸款金額清償舊債,利率可能較原本分散負債更低 |
從表格可以看出,兩者最大的差異在於:債務協商是「跟原本的債權人談條件」,債務整合則是「找新的資金來源清償舊債」。這也直接影響了申請門檻與適用對象。
由於債務協商不需要另外通過貸款核貸審核,對於信用狀況已經比較吃緊的人來說,通常是較容易入手的第一步。
債務整合比較適合信用尚未受損、只是想簡化還款管理或降低整體利率負擔的人。如果信用狀況已經不佳,或已經進入協商、催收程序,通常較難通過債務整合所需的貸款審核。
實務上會有一定難度。債務整合本質上是申請新的貸款,銀行會審核申請人的信用狀況與還款能力;若已在協商中或信用紀錄顯示有負面紀錄,通常較難通過一般貸款的核貸審核,建議直接向欲申請的銀行確認是否具備申請資格。
不一定。債務整合後的利率,依申請人的信用評分、收入狀況與銀行內部核定條件而異,並非人人都能取得比原本負債更低的利率。建議在申請前,主動向銀行詢問預估的利率與額度,再評估是否划算。
可以,但要注意順序與可行性。一般來說,若信用狀況允許,可以優先考慮債務整合;若整合無法核貸成功、或信用狀況已經不允許申請新貸款,則可以轉向考慮債務協商。反過來說,若已經進行債務協商,通常較難再申請債務整合。
債務協商與債務整合,雖然都是為了解決多筆負債的問題,但處理邏輯完全不同:債務協商是調整既有債務的還款條件,適合信用狀況已受影響的人;債務整合則是透過新貸款清償舊債,適合信用狀況仍良好、想簡化還款管理的人。了解兩者的差異,才能依自己的實際狀況,選擇真正合適的處理方式。
服務說明
本頁內容為一般債務權益、
債務協商及債務整合制度相關資訊之整理與說明。
實際是否能辦理債務協商、
取得何種協商條件,
或是否能通過債務整合貸款審核,
仍須依個人信用、
收入、債務、財產及金融機構審核結果判斷。
本頁內容不代表對利率、
核貸額度、協商結果或其他個案結果之保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