月薪3萬多、背債逾236萬,技師助理廣志如何靠更生方案翻身?
一份穩定的工作,月薪3萬出頭,卻背負著超過236萬元的債務——這聽起來像是無解的難題,但廣志靠著更生程序,找到了一條可行的翻身之路。
廣志是70年次,在高雄一間工程企業擔任技師助理,近期平均月收入約31,605元(含年終獎金換算)。他需要獨自扶養年邁的母親,還要與他人共同負擔一名孩子的扶養責任。工作雖然穩定,但收入有限,長期扶養壓力加上過去累積的債務,讓他喘不過氣。最終,他依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》向法院聲請更生程序,提出還款方案,希望能在不放棄清償責任的前提下,重新調整自己的經濟生活。
債務是怎麼累積的
廣志名下財產所剩無幾,僅有一輛已報廢、沒有殘餘價值的老車,也沒有投保任何具清算價值的保險。母親每月僅領取老人補助及少額的低收入戶補助,家庭經濟狀況並不寬裕。在這樣的條件下,廣志過去積欠多家銀行與資產管理公司的債務,總計高達2,369,532元。
更生方案
廣志提出的更生方案,經法院裁定如下:
| 項目 | 內容 |
| 清償方式 | 每月為一期,分72期(六年)清償 |
| 每期清償總額 | 1,500元 |
| 總債權金額 | 2,369,532元 |
| 總清償金額 | 108,000元 |
| 清償成數 | 約4.56% |
清償成數雖然不高,但這正是更生制度的設計精神——依債務人「實際可負擔」的範圍安排還款,而非強求債務人清償超出能力的金額。
法院為什麼認可這個方案
法院審酌後認為,廣志每月收入扣除自己與扶養對象的必要生活費用後,已將剩餘金額逾五分之四用於清償,已符合「盡力清償」的認定標準。法院同時比較,若廣志改採清算方式,債權人實際能受償的總額,並不會高於目前更生方案的安排;換句話說,更生方案對債權人反而更為有利。
此外,法院也查明廣志名下並無其他具清算價值的資產或保單,也沒有本條例所定不得認可更生方案的消極事由。綜合考量債權人受償保障與債務人經濟生活重建的平衡後,法院裁定認可這份更生方案。
在履行期間,廣志也需遵守一定的生活限制,例如不得從事奢侈消費、賭博或投機行為,不得任意處分不動產或借貸金錢,並須每月記錄收支帳目,這些限制的用意,是協助債務人建立正確的消費習慣,確保方案能穩定履行。

常見問題
更生期間,生活會受到哪些限制?
在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,債務人需遵守一定生活限制,例如不得奢侈消費、投資與借貸、處分不動產也不能搭乘計程車、高鐵或飛機(公務所需除外),並須每月記錄收支帳目。
更生和清算有什麼不同?
更生是由債務人提出還款方案分期清償,保有一定資產與生活彈性;清算則是將債務人財產變價後分配給債權人,程序終結後可能進一步裁定免責。法院會依債務人的收入與財產狀況,判斷哪種方式對雙方較為有利。
結語
廣志的故事,呈現的是許多背負家庭重擔的勞工共同的處境:收入有限、扶養壓力不小,但仍願意誠實面對債務問題。更生方案的存在,讓像廣志這樣的人,有機會在能力範圍內履行清償責任,同時保有重建生活的空間,一步步走回穩定的經濟軌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