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志31歲,是系統櫃安裝人員,每月收入約3萬1,500元,卻背著11家債權人、合計160萬元的債務。他聲請更生,法院裁定自115年11月2日起開始更生程序。
安裝工作靠體力吃飯,收入不算高,廣志的生活開銷與周轉長期靠信用卡、信用貸款,以及電信與融資款項支應。債權人一共11家,無擔保債務合計1,607,848元。
他不是一開始就走到法院。廣志先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申請前置協商,但協商不成立,債務問題還是沒解決。他每月收入扣除必要生活費後,已經不夠清償這些債務,於是委任律師,向法院聲請更生。
更生:債務人有固定收入時,可向法院提出還款方案,在期限內按期清償。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後,由司法事務官進行後續程序。
法院調閱了廣志的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、債權人清冊、109至114年度的所得資料、財產查詢清單、銀行存摺影本、勞保投保資料、員工薪資表等文件,並查詢保險業通報資料與聯徵中心的信用報告,確認他的陳述屬實。
法院認為,廣志每月收入扣除必要支出後,已不足清償積欠的債務。他的無擔保債務未超過1,200萬元,也沒有被法院裁定開始清算或宣告破產,查無應駁回更生聲請的事由,所以予以准許。
| 項目 | 內容 |
| 債權人家數 | 11家 |
| 無擔保債務總額 | 1,607,848元 |
| 每月平均收入 | 約31,500元 |
| 前置協商 | 不成立 |
| 法院裁定結果 | 自115年11月2日16時起開始更生程序 |
法院並命司法事務官進行更生程序。這個裁定在公告時即生效力,不得抗告。
還沒有。這只是程序開始,接下來廣志要提出更生方案,經法院認可後依方案履行,才會真正減輕還款負擔。
有。債務人在聲請更生或清算前,必須先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協商,或向法院聲請調解。協商或調解不成立,就可以接著聲請更生,由法院介入處理。
可以。更生的門檻是無擔保債務未超過1,200萬元,且有固定收入、有不能清償之虞,債務金額高低並不是重點。

廣志的案例顯示,年紀輕、收入有限的人一旦債務累積,光靠協商不一定走得通。更生程序讓有固定收入的債務人,有機會把分散的債務一併處理,重新規劃還款。
債務更生最常吃虧的地方,是收入和支出沒整理好,讓原本符合條件的案件卡在補正。
中華民國法律權益促進協會以債務清理為主要服務,可以協助你確認債務更生條件、整理財產與收入資料,並評估更生、協商或清算哪一條路比較適合。
我們會先看完你的欠款、收入和家庭扶養狀況,把每條路的每月負擔和所需時間講清楚,再由你決定下一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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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三個頁面可以延伸理解債務更生前後的相關問題。